業者標示不實 愛喝手搖杯恐多吞「10顆方糖」
【本報台北訊】夏日天氣炎熱,手搖杯成為民眾消暑的必備良品,但可能不慎就喝下「過多糖份」,經食藥署稽查,可能連店家標示的資訊都並非正確的。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經稽查發現,部分店家標示的總糖量是「2顆方糖」,但實試結果卻達到「12顆方糖」,民眾可能在不知情之下多吃下10顆方糖。食藥署今公布「1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結果,針對手搖飲料店、青草茶業者、連鎖便利商店和連鎖速食業者等現場調製飲料業者及現場調製冰品業者進行了查核。
魏任廷表示,咖啡因的稽查中,部分店家標示的咖啡因含量為「黃燈」,依規含量為200毫克以下,但實際測試結果卻高達495毫克,這26家違規業者中,有8家未進行標示,2家業者幾乎沒有進行任何標示。
「10家違規業者雖有標示,但與實際測試結果不符。」魏任廷指出,標示不實的違規中最嚴重的一家店,「檸檬紅茶」標示的總糖量是2顆方糖,熱量為192大卡;但食藥署的實測結果卻顯示糖含量高達61克,相當於12顆方糖,熱量高達288大卡。民眾若依照店家招牌標示購買,恐在不知情狀況下,多喝下10顆方糖的糖份。
食藥署提醒,未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進行標示的業者,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而標示不實的業者,將面臨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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