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城鄉】承載政治受難者的生命故事 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紀念園區前身為新店十二張景美軍事看守所。圖/丹青 文/丹青
從民國三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發布〈台灣省戒嚴令〉,直到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解除戒嚴,再到民國八十年廢除〈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動員勘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等相關法例。在此將近四十年的戒嚴時期,政府因不當管制、鎮壓,侵犯人權,造成許多冤、假、錯案,此一期間,亦稱「白色恐怖時期」。
此後,政府積極修補、賠償白色恐怖時期的冤獄,包括恢復受難者的名譽、賠償家屬補償金等。民國九十九年,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更宣示將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期能以調查研究、典藏保存、展示出版、教育推廣為主軸,再現歷史場域氛圍,達到人權教育的目的。經過多年努力,民國一○六年十月,〈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十一月二十八日三讀通過,隔年三月十五日施行,國家人權博物館乃正式成立。
國家人權博物館下轄綜合規畫組、展示教育組、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以及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與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事實上,國家人權博物館總部即設在秀朗橋旁的景美紀念園區內。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其前身是「新店十二張景美軍事看守所」,曾經審判、拘押過不少政治受難者,並已在民國九十六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物。此地最早是民國四十六年成立的軍法學校,後來警備總部軍法處與國防部軍法局進駐,解嚴後,也曾一度容納國防部軍事三級院、檢單位,直到文建會接手管理前,這裡可說是軍方威權時代的象徵之一。特別是警備總部軍法處進駐的白色恐怖時期,許多政治受難者雖非軍人,也在這裡受審、關押,更是其汙名遠播之因。
國家人權博物館所在的景美紀念園區,是亞洲第一座結合歷史遺址、闡述威權統治斲傷人權的博物館。全區除新建的博物館行政單位、圖書館、遊客中心、人權紀念碑外,盡量保留原景美軍事看守所的建物和空間復原展示,如軍事法庭(審判過柏楊案、崔小萍案)、第一法庭(審判過美麗島事件)、汪希苓特區(關押過涉入江南案的軍情局長汪希苓)等。而最能顯示當時政治受難者生活的,則是仁愛樓的復原常設展,有當時拘押人士的牢房及外役人士的餐廳、洗衣房、鍋爐房、會客室、圖書室等場景重現。另外兩棟兵舍群,則是有關白色恐怖時期的常設及特展區。
國家人權博物館所展示的,或許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歷史,卻也是為了讓後來的人們更加重視人權。而景美紀念園區不僅草木扶疏,亦保存了一些民國四、五十年代的房舍,除了沉重的歷史之外,也值得以欣賞昔日建築的眼光前去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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