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兆貴 我們翻閱古詩詞時,常會遇到〈偶成〉一類的篇目或標題,如,戴叔倫、李清照、朱熹等,都曾寫過以此為題的詩篇,相似的篇目還有〈除夕偶成〉、〈春日偶成〉、〈秋日偶成〉、〈湖上偶成〉、〈枕上偶成〉等等。有人輯錄,光是〈春日偶成〉至少就有十五首,還有的作者一人就寫有多首。 那麼,古人為何要以「偶成」為篇名寫作呢? 從字面上理解,偶成就是偶然成文,一般是機緣巧合、偶然觸發靈感之作,或謂「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這樣的作品,或即景抒懷,或睹物思人,往往會有奇思佳構、天成妙語呈現,確有不少靈機一動的神來之筆。 如,中唐戴叔倫的〈偶成〉:「野水連天碧,峰巒入海青,滄浪者誰子,一曲醉中聽。」上口、悅目、賞心。再如,北宋程顥的〈春日偶成〉:「雲淡風輕近午天,傍花隨柳過前川。時人不識餘心樂,將謂偷閒學少年。」這種怡然自得的閒適,只有融入山水之間才能衝口而出。 又如,宋代名詞人李清照的〈偶成〉:「十五年前花月底,相從曾賦賞花詩。今看花月渾相似,安得情懷似往時。」這樣嘆惋,只有在觸景生情時才會形諸筆端。偶成之作大多是靈感乍現、發自肺腑的,與「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的習作,不僅格致有別,而且情趣迥異。 到後來,以「偶成」為題的詩文逐漸多了起來,唐宋元明清乃至近現代均不鮮見。如魯迅、郭沫若、郁達夫、戴望舒等,都曾發表過偶成之作。當然,偶成之作一旦循例而為,競相襲用,未必都是名篇佳構,或是勉為其詞,差強人意,或是一時想不出合適的標題,權且以偶成為題。不過,這又另當別論了。 總的說來,以「偶成」為題的篇章,原本是文人的即興創作,是真性情的自然流瀉,比那些奉詔應制、明經試帖的遵命文學,以及步韻奉和、贈答酬唱之類的附庸風雅,在藝術價值上要高多了。 在中國古典詩歌發展歷程中,曾有過永明體、齊梁體、玉台體、西昆體、台閣體、香奩體等諸多名堂,專一在對仗、聲律、詞藻等方面下功夫,刻意追求形制工穩,詞藻華麗,結果往往過度雕琢、造作矯揉,難得有鮮活的意趣。正像魯迅諷刺的那樣,「賦得革命,五言八韻,是只能欺騙盲試官的。」 偶成之作不僅在文學範疇內有藝術價值,對其他領域也有啟發意義。人世間,許多事情不是「預製菜」,也是勉強不來的;就像偶發靈感之作一樣,久別的邂逅偶遇,更加令人驚喜。所以說,擇日不如撞日,遇合勝過撮合,天作之成的因緣難得。悠悠萬事,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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