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駁「健康的胖子」 專家建議重新定義肥胖症
有些人會說自己是「健康的胖子」,但內分泌新陳代謝專科醫師蔡明劼不認同這個說法,並分享《刺胳針•糖尿病和內分泌學》(Lancet Diabetes & Endocrinology)的最新研究指出,用BMI(身體質量指數)定義肥胖症有其局限性,並建議重新定義肥胖症,以更準確地反映肥胖對健康的影響,將目前沒有明顯的健康問題,但仍有較高的風險進展為臨床肥胖或其他相關併發症的人歸於「前臨床肥胖」。
蔡明劼在臉書專頁「蔡明劼醫師 健康。瘦身」分享,專家認為現有以BMI為基礎的肥胖症定義,無法反映身體脂肪分佈或代謝健康。有些BMI屬於肥胖範圍的人,實際上並沒有過多的脂肪(比如運動員),也沒有罹患疾病或死亡的風險。反之,有些BMI不屬於肥胖範圍的人,實際上卻有過多的身體脂肪(比如泡芙人)。
蔡明劼提到,BMI並未提供有關組織和器官功能狀態、或個人執行日常活動能力的資訊,而這些是評估疾病是否存在的基本標準。且除了BMI外,還應使用其他脂肪過度堆積的衡量標準來確認肥胖症狀態,例如腰圍、腰臀比或腰高比來評估脂肪分佈。
●肥胖症的新定義:一種以脂肪過度堆積為特徵的疾病,伴隨或不伴隨脂肪組織分佈或功能異常。根據功能異常與否,肥胖症分為臨床肥胖症和前臨床肥胖症兩種狀態。
臨床肥胖症
蔡明劼說明,由於脂肪過度堆積導致組織、器官或個體功能發生改變,從而產生的慢性、全身性疾病。臨床肥胖症可導致嚴重的終末器官損傷,造成危及生命的併發症(如心臟病、中風和腎衰竭)。
臨床肥胖症的診斷需要以下主要標準中的一項或兩項:
1.因肥胖症導致器官或組織功能下降的證據(即徵兆、症狀或診斷測試顯示一個或多個組織或器官系統功能異常)。
2.因肥胖症對行動能力、其他基本日常生活活動(如洗澡、穿衣、上廁所、排便和進食)或兩者造成實質性的、經年齡調整後的限制。
研究認為,臨床肥胖症患者應接受及時且基於證據的治療,目標是改善(或在可能的情況下緩解)肥胖症的臨床表現,並預防終末器官損傷。
先評估是否脂肪過量,再評估是否有臨床表現。(圖取自蔡明劼臉書)
前臨床肥胖症
蔡明劼指出,脂肪過度堆積但其他組織和器官功能仍保持正常的狀態。前臨床肥胖症會增加罹患臨床肥胖症和其他非傳染性疾病(如第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某些類型的癌症和精神疾病)之風險。
蔡明劼提到,前臨床肥胖症患者應接受基於科學的健康諮詢,並定期監測其健康狀況。如果適用,應採取適當的干預措施來降低罹患臨床肥胖症和其他肥胖相關疾病的風險。
來源:自由健康網
|